据近期上海一中院的庭审内容显示,原农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副局长马路在2004年至2019年,索取、非法收受多个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185万元。在2017-2019年期间,马路索取、收受上海欣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春华给予的贿赂共计610万元,数额单例最大。
根据指控,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马路利用担任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正处级审计员、农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副局长等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办理、采矿许可证申请、人员招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不正当利益。2004年至2019年,马路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18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庭审内容显示2016年马路接受上海欣成投资集团董事长周春华的请托,为其在案件申诉办理中提供帮助。检方称2017年-2019马路索取、非法收受周春华给予的贿赂合计61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以及为亲属购房以及个人消费等。
据天眼查显示,上海欣成投资集团共有两名股东,大股东为周春华占股80%,二股东为郭太平持股20%。周春华和郭太平为夫妻关系,目前该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为周春萍。
上海欣成投资集团涉及领域包括房地产开发、生物医药、健康保险、文化和网络科技等不同行业。
3月24日一位自称上海欣成投资集团法务的人士称,目前对此不予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