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与伊朗在机械制造及工业装备领域的经贸合作和技术交流,进一步开拓和巩固中东市场,扩大机电产品出口。我司将于2017年10月继续组织国内企业赴伊朗德黑兰参加第十七届国际工业展览会,请相关企业抓住机遇前往参展,充分利用展会这一贸易平台,展示、宣传本企业的产品,争取有更多的产品进入伊朗及中东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伊朗德黑兰国际工业展览会从2000年开始举办,每年定期在德黑兰国际展览中心举办,2017年是第十七届,现已发展成为中东地区最具盛名的工业盛会之一。
2016年展会展出面积达49000平方米,有来自德国、美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波兰、爱尔兰、新西兰、土耳其、阿联酋、印度、中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罗马尼亚、瑞典、伊朗、中国台湾等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约1000 家企业参加了本届展会。其中中国参展面积达4300 平方米,参展企业近380家,此外中国有21 家企业均以特装亮相,吸引了众多采购商的目光,到中国馆进行贸易洽谈的客商十分踊跃,中国企业与商品在伊朗市场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参观的人员主要是伊朗商人,还有中东和西亚的商人。
二、伊朗市场现状
伊朗人口约8000万,油气资源丰富,是中东第二大石油化工制品生产国,世界第四大产油国,工业种类齐全,但其规模经济还很薄弱,大部分机械设备和零部件依赖进口,是中东地区最大的机电产品市场。随着伊核问题谈判的进展,自2013年12月起,西方国家逐步放宽了对伊朗的经济制裁,伊朗的经济发展环境日趋好转,国际社会对伊朗经济发展充满信心。
中伊两国自然资源和产业结构的差异与经济贸易的互补性,决定了中伊经贸合作前景广阔, 中国已连续六年占据伊朗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伊朗对中国的机电产品一直保持着旺盛的需求,占到其总进口量50%左右。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伊政治互信加强,两国经贸合作水平定将进一步提升。为了落实年初习主席访伊时,两国元首确立的中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及签署的多项协议,支持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项目对接,伊朗政府专门组建了一个跨部门委员会,来促进两国在各领域的合作。
三、展会信息
展会名称:2017年伊朗德黑兰国际工业展览会
展会时间:2017年10月6-9日
展会周期:一年一届
展会地点:德黑兰国际会展中心
四、展品范围
(1)流体传动与控制:液压技术、液力技术、气动技术、密封技术、机械与填料静密封技术以及相关专用设备与检测仪器等;
(2)机械传动:齿轮传动、链传动、带传动与传动联结件、联轴器、万向节、万向轴、凸轮间歇装置、离合器、链条专用制造设备及装配机械等;
(3)工业自动化:工业生产及过程自动化、运动控制、线性技术、驱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相关装置、零部件,工业自动化信息技术及软件解决方案、测量及测试系统、工业自动化数据获取及辨别系统等;
(4)工业零配件:铸锻件及相关设备,各类密封件及辅助设备,工具及模具制作,滚动轴承、滑动轴承等各类轴承,紧固件、标准件、机加件和非机加件等;
(5)金属加工及后处理:金属加工设备,表面处理技术及相关工具,机床及机床附件,焊接与切割设备等;
(6)工业原材料:矿产、金属、玻璃、橡胶、塑料等各类原料、助剂及辅助材料,以及相关加工技术与设备等;
(7)制冷与供暖:各类空调、制冷、采暖、供热、通风设备及相关工具、配件,各类维护、修养、配套设备,相关领域的电脑及软件解决方案等;
(8)五金工具:各类(手动、电动、气动)切割工具,测量工具,刀具、模具,工具配件,砂轮、钻头、抛光机、磨具磨料,工具机械等;
(9)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技术与设备,电气传动与控制系统,变压器、变频器等,电力电工检测设备,电力施工设备,电子设计、检验检测、组件和辅助系统等。
五、展出形式
以实物为主,辅以图片、模型、样本及多媒体演示等。可租用标准展位展出,也可根据企业要求申请非标展位,并对展位进行特殊装修。
六、参展条件
重点组织有外贸出口权的公司、专业生产企业参展。参展产品必须质量优良,严禁假冒伪劣、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商标权的产品参展。
七、参展费用
1、展位费:37000元人民币/9平方米
光地费:3800元人民币/平方米(18平方米起定)
38号馆光地费:4109元人民币/平方米(18平方米起定)
2、注册费:2000元人民币/企业
3、展品集货费、仓储费、运杂费、海运费(单程):实报实销
4、展品关税:按照伊朗海关规定支付
5、参展人员费(展期):25000元人民币/人(包括国际往返机票、食宿、交通、邀请函、保险费等,此价格将随燃油税变化而有所调整)
自购机票者需交纳管理服务费3000元人民币/人
全程随团及特行人员费用另文通知。
6、签证费:1300元人民币/人(自办免交)
八、报名办法
由于展位紧张,有意参展和参观该展会的单位请填写好附件“参展申请表”盖章后传真或邮寄我会,同时请将展位费汇入我会指定账户,及早选择相对优势的展位,我会将按收到参展费的先后顺序分配展位位置。
九、联系方式
附件:参展申请表及参展须知(代合同书)
附件:
参展申请表及参展须知(代合同书)
展览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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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伊朗德黑兰国际工业展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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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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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6-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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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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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黑兰国际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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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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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展位 平方米(至少 9平方米),长: 米,深 米, 面开口
非标展位 平方米(至少12平方米),长: 米,深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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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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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人,其中业务人员: 人;护照类型:因公 □ 因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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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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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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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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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任务通知书
(因公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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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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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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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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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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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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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展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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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展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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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邮 件: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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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邮 箱:
网 址:
Q Q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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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展单位签字:
(组展单位确认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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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单位领导签字:
(参展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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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须知:
1、 参展申请得到组展单位确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之内,请根据按付款通知要求,电汇展位定金到组展单位指定账户。 参展单位逾期付款的将视为放弃参展,原定展位组展方有权另行安排。
2、参展单位应当合法参展,严格遵守展会各项规定。并承诺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因
参展单位侵权行为而给他人或组展方造成损失的,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参展单位在确认参展、交纳定金和/或参展费用后又放弃或终止参展的,定金和/或参展费用不予退还;给组展
方造成损失(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的,组展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力。
4、请参展单位根据招展通知及组展单位随后发放的系列通知或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如实际分配展位面积(或形式)与申请的不一致,应以组展方“展位确认函”为准,此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如果不可抗力原因或组展方及主办单位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本次展会发生变更或取消的,组展单位不承担违约
责任。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等)由各方自行承担。
7、双方因参展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组展单位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本申请表及参展须知(代合同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具有合同效力。签章后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
等效力。
9、未尽事宜,按照招展通知及随后发放的各种相关通知的具体内容确定。